经我公司综合评审,青岛嘉和顺空气能有限公司的投标条件符合我公司综合服务用房工程所用的太阳能系统材料设备供应及安装招标要求,确定青岛嘉和顺空气能有限公司为该工程太阳能系统材料设备供应及安装的中标单位,现予以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举报或投诉的,我公司将书面向青岛嘉和顺空气能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请该公司持中标通知书到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8 号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崂山分公司 签订相关合同。(《物资采购合同》)。
投诉邮箱:
招标人: 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