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项目23#地公区及户内精装修工程(一标段)装饰班组中标公示
经我公司评审,齐明海、杨长华班组的投标条件符合我公司青岛高新项目23#地公区及户内精装修工程(一标段)装饰班组的招标要求,确定齐明海、杨长华班组为青岛高新项目23#地公区及户内精装修工程(一标段)装饰班组的中标单位,现予以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举报或投诉的,我公司将书面向齐明海、杨长华班组发出中标通知书,请该公司持中标通知书到青岛建设集团股份限公司签订《装饰班组劳务合同》。
监督投诉邮箱:jiancha@cnqc.com
招标人:青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