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湾壹号项目3期总承包工程防水班组中标公示
经我公司评审,刘赛班组的投标条件符合我公司灵山湾壹号项目3期总承包工程防水班组的招标要求,确定刘赛班组为灵山湾壹号项目3期总承包工程防水班组的中标单位,现予以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举报或投诉的,我公司将书面向刘赛班组发出中标通知书,请该公司持中标通知书到青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防水班组劳务合同》。
监督投诉邮箱:jiancha@cnqc.com
招标人:青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12日